编 号: |
20180123002 |
来信时间: |
2018-01-23 |
类 型: | 投诉 | 网 友: | ***** |
内 容: | 我是滁州市民,现在准备在滁州买房,系首套房,已到签合同环节,现在北京城建国誉锦城售楼部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要求购房者使用商业贷款。近期国家四部委已出台针对这一情况的文件通知,《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请问滁州市政府是否接到相关文件并贯彻执行?开发商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是否涉嫌违法违规? | ||
转办单位: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答复时间:2018-02-11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接件后,我局通过电话联系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承诺,北京城建“国誉锦城”项目支持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在销售案场显著位置已粘贴公示,告知购房者“支持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的申报资料已送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待准入审核通过后,业主即可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同时,1月31日,我局也约谈了企业负责人。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