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号: |
20180621002 |
来信时间: |
2018-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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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型: | 举报 | 网 友: | 叶健国 | |||||
内 容: | 尊敬的领导好: 我是来安县水口镇水东村村民。我于2014年开始流转水口镇水东村良坝组土地最初两年经营的挺好。自水口镇在水东村良坝组旁建设了水口镇污水处理厂后我承包的田地和鱼塘虾塘屡次被污水处理厂所排水给淹。跟当地政府反映后仍然治标不治本,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现我举报水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存在严重问题:第一、水口镇污水处理厂没有建立有效、规范的出水管网体系,出水口设在我所承包的鱼塘里,而且下水道没有规范建设,水道杂草茂密严重影响出水;厂区四周没有做有效的排水渠,污水沿着四周围墙流入我农田;第二、水口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管道存在严重工程问题,进水管道连接外围河道,只要外围河道涨水,就会向厂区内排水。这样就导致厂区内严重积水,水深处达80公分,试想正常一个污水处理厂厂区为何会有如此深的积水;这样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就肆无忌惮的流入我的稻田和虾塘。造成我虾塘大量损失;我就想请问政府花这么多钱建立的利民工程为何就成为害命工程。为什么我向政府多次反映而得不到根本解决。 我是一名大学生党员,响应国家和当地政府的号召回乡创业。这几年承包土地因为天气和市场等各方面的原因致使年年亏本,但是我仍然没有气馁继续做农业。可是我们做农业没有盈利不能是因为政府给我们兴建一座污水处理厂这样一个利民工程。 在此恳请政府帮忙解决我所说的问题,我以一名党员的人格保证本人所述句句属实。 叶健国 2018年6月20 | |||||||
转办单位: | 来安县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来安县
答复时间:2018-06-29
答复意见: 关于叶某反映水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 市长热线服务中心: 市长信箱第111号交办单收悉,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环保局和水口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来安县水口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4年11月6日开工建设,占地8418㎡,服务镇区周围2.432平方千米,近6000户居民。该工程根据脱氮除磷原理,采用A2/0氧化沟工艺技术,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放最终进入新来河,工程于2015年9月7日竣工验收。与此同时水口镇实施了2.38公里的水口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中标单位为滁州市诚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5日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完成97%。2016年12月21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南风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运营方,2017年11月16日签订运营合同。 二、调查情况 叶健国户并不是水东村良坝组村民,污水处理厂建设在前,其流转土地在后。该地地势低洼,下暴雨时容易积水,不满足养殖龙虾的条件,每年只能种一季稻谷,因此该流转土地费用为550元/亩,较邻近的渡口村倒碑组流转费用低250元/亩。2016年,叶健国曾反映过污水处理厂建设后雨水排入其水塘及农田问题,水口镇已安排施工队清理周边所有沟渠,并给予了一定经济补偿,其表示非常满意。目前,经镇村干部多次查看,沟渠畅通,并不影响农作物生长,也未发现鱼虾死亡。 2018年6月28日,县环保局会同水口镇人民政府赴水口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厂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但污水进水口有明显的污水溢出痕迹,厂区积水深约30厘米。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县环境监测人员在进水收集池和污水排放口各取样一份。 三、处理情况 因为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施工,导致部分管道出现漏水现象,水口镇政府已通知监理单位勒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要求在污水厂进水口设置节制阀,目前施工方滁州诚信公司已完成节制阀的设计。因河床水位一直较高,不符合施工条件,待梅雨季节结束、枯水期时立即组织施工。 因池塘为水口镇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不适合种养业经营,县政府责成水口镇政府终止该池塘承包经营,并要求水口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管理,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严禁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四、反馈情况 2018年6月28日,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先后与网友父子进行沟通,反馈处理情况,网友表示满意。联系人:杨涛,联系电话:2350943。 2018年6月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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