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春节来临和全国“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根据省旅发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的部署,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重点整治侵犯游客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强迫消费者、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
一、开展时间
第一期行动代号“利剑行动—1”:2018年2月1日至3月15日。
二、整治范围
(一)执业导游、领队;
(二)旅行社、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购物店等旅游经营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大检查,严查“黑导”。重点在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检查带团导游、领队。必要时,可向游客就团队服务质量问题进行问询。
对检查中发现的“黑导”,要坚决予以处罚,列入“黑名单”,予以行业禁入,并协调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加大“行转刑”力度,予以严厉惩治。
(二)严肃查处导游违法案件的涉事旅行社。在查处违法导游、领队的同时,要坚决依法追究委派旅行社的责任。对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或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的旅行社要依法严惩。
(三)严惩“黑店”。对于查获的强迫消费案件所涉及的购物店等购物场所,不仅要求其赔偿或退货,还要通过正式程序移交工商部门,依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按照“商业贿赂”予以查处。
(四)严查“黑社”“黑车”。对整治中发现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社会组织或个人非法组织接待团队游客的行为要坚决予以重罚,并追缴违法所得;对无相应运营资质的车辆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为鼓励广大市民和旅游者提供线索,市旅游局设举报投诉电话:0550—303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