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3月9日至5月8日对滁州市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滁州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延伸至其他省管干部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轮巡视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滁州市中都大道与醉翁路交口港汇酒店南停车场东侧商业街S8-127、128室。
(二)邮政信箱:滁州市1090号信箱,邮编:239000。
(三)举报信箱: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大楼南门厅东侧、北门厅东侧,龙蟠大道99号市信访局大门东侧,中都大道与醉翁路交口港汇酒店正门南侧。
(四)电子邮箱:ahswdexsz@163.com。
(五)举报电话:0550—2201899,手机号码:18005519802(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滁州市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以及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省委第二巡视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