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政务秘〔2017〕23号
关于2017年一季度市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调整和新增栏目信息发布情况的通报
市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2016年版)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16〕7号)和省政府政务公开考评细则相关要求,今年初,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市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目录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于4月13日印发《关于完善市直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新增目录内容的通知》要求市直各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调整和新增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
近期,省、市第三方监测机构对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信息保障情况进行了监测。从监测结果来看,部分单位存在空白栏现象,尤其是调整和新增栏目。我办根据第三方监测反馈情况进行全面读网。目前尚有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信访局、市气象局、滁州银监分局、市接待处、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管局、市质监局、市人行、市民政局、市招商局、滁州海关等单位仍存在调整和新增栏目信息发布不到位或空白栏现象。
希望市直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各栏目信息保障,确保本单位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及时、规范、高效。
滁州市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