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609-00844 | 信息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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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6-09-18 |
发布机构: | 英国365bet网址(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6-09-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时间: | ||
文号: | 2016年 第1号 | 关键词: | 调整 市级 涉企收费 清单 公告 |
名称: | 关于动态调整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公告 |
根据法律法规、收费政策以及权力清单变化情况,按照《安徽省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费清单〔2016〕1号)和《英国365bet网址关于公布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的通知》(滁政〔2014〕100号)要求,现对《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动态调整。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取消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船舶港务费、市质监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市国土房产部门的房产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
(二)免征市农业部门的农机监理费(不含拖拉机驾驶许可考试费),市国土房产部门的全部资源品目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将为零。
(三)市行政执法部门的城市道路占用费和市规划建设部门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项目合并为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四)市司法部门的公证费和滁州海关的进口货物滞报金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五)增加市卫生计生部门的卫生检测费、市国土房产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
(六)扩大市质监部门的计量收费、市人防部门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和市交通运输部门的车辆通行费等减免范围。
二、政府性基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
(二)扩大水利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范围。
(三)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一)取消部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
1、市发改部门:市级核准权限的项目核准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
2、市安监部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涉及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涉及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3、市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涉及的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技术审查和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4、市地震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和竣工验收涉及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变更部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调整部分前置项目执收单位:
1、市经信部门:
省级权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初审转报和市级权限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涉及的项目申请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金属矿山、地下矿山、大型非金属露天矿山、特定非金属矿种矿山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核准和初步设计备案初审转报中的“初步设计备案”改为“设计文件审查”。
2、市国土房产部门:
采矿权设立、转让、变更、延续、注销许可涉及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土地复垦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3、市交通运输部门:
建设临河、拦河、跨河、过河设施审批项目名称改为“市级权限范围内与航道有关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许可项目名称改为“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域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许可初审”。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项目名称改为“市级权限范围内的内河港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及港口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评价审核(1000吨级及以上)”
4、市水利部门: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及取水许可涉及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设施验收审批项目名称改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涉及防洪及水工程安全活动许可涉及的防洪评价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防洪评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5、市林业与园林部门:
使用林地审批项目名称改为“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执收单位改为“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6、市安监部门:
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项目名称改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四、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部分主要调整情况。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
特此公告。
附件:滁州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2016年9月30日)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