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711-70151 | 信息分类: | 违规违约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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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8-03-01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公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01 |
生效日期: | 2018-03-01 10:19:04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不良行为认定书 |
发布人: | 滁州市公管局 | 审核人: | 滁州市公管局 |
安徽路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来安县农村公路路网工程张山至舜山农村道路畅通(舜山街道段)工程项目中标后,经查,你公司确因2016年巢湖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合同履约问题于2017年1月23日被巢湖市交通运输局处于禁止参加2017年巢湖市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及本项目交易文件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你公司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予以通报。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