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1-97894 | 信息分类: | 就业创业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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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7-02-28 |
发布机构: | 英国365bet网址(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02-28 |
生效日期: | 2017-02-28 09:00:43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
名称: | 2017年滁州市就业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
滁人社发〔2017〕44号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滁发〔2016〕1号)部署安排,根据《英国365bet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滁政办〔2016〕15号)具体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就业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摸清底数、区分类型、找准问题、分类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贫对象台帐为基础,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作平台,以就业援助、就业培训、产业促进、创业带动为手段,努力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二、实施范围
根据扶贫办贫困人口基础数据,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重点是定远、凤阳、明光、全椒、来安5个县(市)贫困人口,年龄在16-59岁,有就业能力且有就业或创业愿望的适龄劳动者,均属本方案的就业扶贫对象。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实现就业脱贫目标任务2045人。其中,定远县889人,凤阳县727人,来安县98人,全椒县74人,明光市257人。创建就业扶贫驿站(车间)20个。其中定远6个、凤阳5个、明光3个、来安3个、全椒3个。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动态台账,实现就业精准扶贫
1. 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普查台帐。以扶贫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依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进一步了解贫困群体的人员结构和就业创业需求,掌握本地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学历、技能、就业创业状况等)、就业愿望(包括就业地点、就业岗位、薪酬福利等)、培训愿望等,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在省就业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就业扶贫对象实名信息,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二)实施就业援助,引导就地就近就业
2.加强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结合每年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脱贫服务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扶贫对象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加强岗位信息收集整理,对本地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村组宣传栏、新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赴企业就业的扶贫对象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上岗就业,实现就业援助的常态化。
3.加强适合贫困人员就业岗位的挖掘,各县在摸清有意愿转移的贫困劳动力基础上,同步进行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岗位收集。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农村种养殖大户、乡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服装产业合作社、馕产业一条街等所需岗位进行认真筛选,在8月底挖掘、收集一批适合贫困人员就近就地就业的岗位,提高贫困人员就业率和成功率。
4.创新开展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 依托产业发展,扩大扶贫对象就业.引导扶贫对象转向家庭服务业就业。组织引导扶贫对象在就业扶贫驿站参加培训,掌握家庭服务业上岗基本技能。加大对家庭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发展和培育一批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对吸纳扶贫对象就业的家庭服务业企业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鼓励被认定为扶贫基地的企业吸纳扶贫对象就业。对于吸纳安置了贫困人员的园区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
5.鼓励中介机构介绍扶贫对象就业。对派遣公司、劳务经纪人成功介绍扶贫对象与当地企业或其他实体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职业中介机构,根据相关省、市文件, 每介绍1人给予200元补贴,每名扶贫对象每年可享受1次职业介绍补贴。
(三)开展技能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能力
6.摸准培训需求。了解贫困人员培训需求,通过一对一职位介绍、led电子屏、微信平台等渠道将动态发布市场紧缺工种需求职位,结合用工需求实际,开展符合人员需求的培训,并推荐就业岗位,让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同时,对参加培训的贫困人员,提供技能鉴定。
7.开展多种形式的技能培训。组织公共职业训练基地开展扶贫对象的免费培训。引导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针对贫困劳动者开展订单定向技能培训,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者生活费补助;培训后根据到企业就业人数给予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一次性奖励,实现贫困劳动者“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对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100-150元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鼓励大众创业,带动扶贫对象就业
8.鼓励扶贫对象自主创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免费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个人创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 万元,合伙和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 万元。上述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9.加强对扶贫对象的创业服务。对有创业能力且有创业愿望的,组织开展电子商务、SYB等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培训补贴1250元/人。为创业培训合格的贫困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手续办理等免费服务。对工商新注册登记的贫困人员,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大力发农村电子商务,支持贫困人员网上创业,将符合条件的网络创业农村贫困人员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同时,组织针对贫困人员的专场招聘和就业服务活动,做好贫困人员进城工作,引导富余贫困劳动力向城市转移。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社局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研究分析就业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量化、细化指标,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就业扶贫工作有效开展。
(二)精准建立台账。做好贫困户劳动力就业信息普查,精准识别就业贫困户劳动力,建立全面精准的就业贫困户劳动力信息台账。各区县人社局要每月根据开展实际的工作,及时将就业脱贫帮扶信息录入“就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模块中。
(三)强化资金保障。就业扶贫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各县(市)人社局要统筹安排,保障就业扶贫工作所需资金筹措到位,用实、用足、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加强政策宣传。就业扶贫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围广,新政策较多,各县(市)人社局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确保就业扶贫政策及时、有效、准确的落实。
(五)严格考评机制。市人社局根据2017年目标任务下达情况,依据《就业脱贫工程考核暂行办法》(皖人社秘〔2017〕42号)文件,对各县进行年度考评。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