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1-60457 | 信息分类: | 征收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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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公民,公告 | 发文日期: | 2018-01-17 |
发布机构: | 市国土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18-01-17 |
生效日期: | 2018-01-17 16:01:49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滁国土资房公告[2017] 41 号 | 关键词: | 征地告知 |
发布人: | 耕保科 | 审核人: | 王文明 |
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滁国土资房公告[2017] 41 号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滁州市2017年第40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南谯区腰铺镇东陈村境内。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南谯区腰铺镇东陈村632.382亩,其中农用地为552.324亩(耕地479.6265亩),建设用地为80.058亩。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皖政[2015]24号文件规定,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地 类 |
年产值 |
土地补偿 |
安置补助 |
合计补偿 |
农用地 |
1870 |
8
|
15
|
43010 |
建设用地 |
1870 |
4 |
7.5 |
21505 |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根据英国365bet网址滁政办 [2015]37号文件规定,确定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青苗补偿标准
根据英国365bet网址滁政办 [2015]37号文件规定,水田按每亩1000元、旱地按每亩1000元、菜地按每亩165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征地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632.382亩,其中农用地552.324亩(耕地479.6265亩),建设用80.058亩。需要保障人口144人,其中土地补偿费的24%(集体留存的80%)划入市财政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专户,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开户银行建行城南支行 帐号:34001735208053006712
户名:滁州市财政局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十五日内书面申请听证等程序,逾期视为放弃。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