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3-39245 | 信息分类: | 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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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批复 | 发文日期: | 2018-03-16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3-16 |
生效日期: | 2018-03-16 11:20:37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滁民审批字〔2018〕5号 | 关键词: | 关于滁州市散文家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
发布人: | 滁州市民政局 | 审核人: | 滁州市民政局 |
关于滁州市散文家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滁民审批字〔2018〕5号
滁州市散文家协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成立滁州市散文家协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滁州市散文家协会成立登记。
协会成立登记后,必须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我局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滁州市业务相关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协会成立后,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协会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2018年3月16日
抄送:滁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