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5-42384 | 信息分类: | “双创”政策与推进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5-07 |
发布机构: | 英国365bet网址(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5-07 |
生效日期: | 2018-05-07 11:06:58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滁政办〔2018〕20号 | 关键词: | 制造业 工业强市 政策 通知 |
发布人: | 金晶 | 审核人: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等4个落实《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配套文件已经2018年4月23日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正文下载: 滁政办[2018]20号.doc
2018年4月26日
滁州市工业经济发展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充分发挥考核的“风向杆”、“指挥棒”作用,根据《英国365bet网址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二、指标体系
(一)计分制指标。
对规模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等10项指标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100分,设置加扣分因素和约束条件。各项指标由市经信委会同市统计局、市工商局按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评分方法和相应权重进行评分(具体指标见附件)。
(二)加扣分因素。
1. 当年新投产入规企业数,完成1个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2. 当年获批国家新型工业化“优势产业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示范基地”的,加2分。
3. 当年获批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国家级每个加1分,省级每个加0.2分。
4. 当年获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国家级每个加2分,省级每个加0.2分,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5. 当年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认定的,每个加2分;当年获批国家、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国家级每个加2分,省级每个加0.2分,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6. 企业帮扶工作实行加分制,最高不超过10分,具体评分办法参照《滁州市企业帮扶工作考核办法》。
7. 省经信委工业云涉企综合业务统计管理服务平台生产运行监测系统数据上报率,达到100%的不扣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
(三)约束条件。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原有考核结果予以退位处理,缺额按得分高低依次递补:未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目标的;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三、组织程序
考核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每年2月底前,数据提供部门应提供考核所需的基础数据并对数据负责;每年3月底前,市经信委应完成对上一年度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工业发展评价打分,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四、结果运用
工业经济发展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后,以市政府名义予以通报。同时,对考核结果前三名的县市区(园区)的工业主管部门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被奖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奖励奖金总额的10%,其余部分奖励该单位其他同志,具体分配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工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及权重
附 件
滁州市工业经济发展考核指标及权重
序号 |
考核指标 |
|
权重 |
评分办法 |
数据 提供单位 |
1 |
工业运行 (35分)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 |
20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两项指标权重分别为12分、8分 |
市统计局 |
2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量及增速 |
10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两项权重分别为6分、4分 |
市统计局 |
|
3 |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 |
5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
市统计局 |
|
4 |
有效投入 (30分) |
工业投资总量 |
10 |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数/目标任务,完成100%以上计10分 |
市统计局 |
5 |
技术改造投资总量及增速 |
15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两项指标权重分别为10分、5分 |
市统计局 |
|
6 |
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
5 |
采用功效系数法,分别按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数、新竣工项目数、新达产项目数计算得分,权重分别为2分、2分、1分 |
市经信委 |
|
7 |
技术创新 (15分)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及增速 |
15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两项指标权重分别为9分、6分 |
市统计局 |
8 |
民营经济 (20) |
民营工业增加值总量及增速 |
10 |
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两项指标权重分别为6分、4分 |
市统计局 |
9 |
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 |
5 |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数/目标任务,完成100%以上计5分 |
市经信委 |
|
10 |
新增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 |
5 |
计算公式=实际完成数/目标任务,完成100%以上计5分 |
市工商局 |
滁州市企业帮扶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企业精准帮扶,根据《英国365bet网址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要求,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一)市直帮扶责任单位。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二、指标体系
(一)市直帮扶单位。
1. 计分制指标:包括基础工作、走访调研、组织要素对接、交办问题办理、档案资料管理等五大类14项指标(见附件1),总分100分。
2. 加扣分因素:
(1)上级批示肯定。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其他省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7分。受到省直部门通报表扬、肯定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作为省、市典型经验予以推广的,每次加5分。
(2)媒体宣传报道。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登本单位正面宣传材料的每次加3分;市级媒体刊登的每次加1分。
(3)企业满意度。帮扶责任单位受到帮扶企业投诉且经调查核实的,每次扣5分。
(二)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
1. 计分制指标:包括基础工作、政策宣讲、走访调研、问题收集和办理、要素对接、宣传报道、企业满意度、档案资料管理、帮扶平台使用等9类27项指标(见附件2),总分100分。
2. 加分因素:
(1)上级批示肯定。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其他省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7分。受到省直部门通报表扬、肯定的,每次加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分。作为省、市典型经验予以推广的,每次加5分。
(2)媒体宣传报道。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登本单位正面宣传材料的每次加3分;市级媒体刊登的每次加1分。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采取分类考核方式。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帮扶责任单位采取不同考核重点和考核细则。考核由市企业帮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考核打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审定。
(二)过程调度。建立企业帮扶工作月简报、半年和年度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市直有关部门企业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帮扶单位要加强工作台账收集管理,年终报市企业帮扶中心作为考核依据。
(三)结果运用。对企业帮扶考核前三名的县市区、开发园区授予“帮扶工作先进县市区(园区)”称号。对市直帮扶责任单位考核前10名的市直单位授予“帮扶工作先进市直单位”称号。
四、考核奖惩
由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开发园区和市直帮扶单位企业帮扶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前3名“帮扶工作先进县市区”、前10名“帮扶工作先进市直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被奖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各奖励奖金总额的10%;其余部分奖励该单位其他同志,具体分配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五、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附件:1. 市直帮扶责任单位考核指标
2.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考核指标
附件1
市直帮扶责任单位考核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计分标准 |
|||
1 |
基础工作 (15分) |
年度计划 |
有 |
无 |
||
5分 |
0分 |
|||||
人员配备 |
人数>3 |
1<人数≤3 |
人数≤1 |
|||
5分 |
3分 |
0分 |
||||
工作方案 |
有 |
无 |
||||
5分 |
0分 |
|||||
2 |
走访调研 (18分) |
走访企业次数 |
次数>4 |
2<次数≤4 |
次数≤2 |
|
8分 |
4分 |
0分 |
||||
收集问题解决 |
共10分,得分=办结率*10 |
|||||
3 |
要素对接 (30分) |
组织要素对接 |
牵头组织要素对接每次10分 |
|||
参与要素对接 |
参与要素对接每次5分 |
|||||
4 |
交办问题 办理 (25分) |
问题解决 |
共12分,得分=办结率*12 |
|||
结果反馈 |
是 |
否 |
||||
5分 |
0分 |
|||||
企业满意度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8分 |
5分 |
0分 |
||||
5 |
档案资料 管理 (12分) |
收集问题登记 |
齐全 |
不齐全 |
||
3分 |
0分 |
|||||
办理情况登记 |
齐全 |
不齐全 |
||||
3分 |
0分 |
|||||
要素对接记录 |
齐全 |
不齐全 |
||||
3分 |
0分 |
|||||
总结材料 |
有 |
无 |
||||
3分 |
0分 |
附件2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考核指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计分标准 |
||||
1 |
基础工作 (8分) |
机构建设 |
有 |
无 |
|||
2分 |
0分 |
||||||
人员配备 |
人数>4 |
2<人数≤4 |
人数≤2 |
||||
4分 |
2分 |
0分 |
|||||
管理制度 |
有 |
无 |
|||||
2分 |
0分 |
||||||
2 |
政策宣讲 (10分) |
宣讲场次 |
场次>6 |
4<场次≤6 |
场次≤4 |
||
4分 |
2分 |
0分 |
|||||
企业人次 |
人次>200 |
100<人次≤200 |
人次≤100 |
||||
3分 |
1分 |
0分 |
|||||
印发宣传资料 |
最高3分,得分=印发宣传资料数/企业数*3 |
||||||
3 |
走访调研 (12分) |
走访规上企业 |
共3分,得分=覆盖率*3 |
||||
举行座谈会 |
场次>12 |
8<场次≤12 |
场次≤8 |
||||
3分 |
1分 |
0分 |
|||||
参加座谈会 企业数量 |
数量>100 |
80<数量≤100 |
数量≤80 |
||||
3分 |
1分 |
0分 |
|||||
发放调查问卷数量 |
数量>200 |
120<数量≤200 |
数量≤120 |
||||
3分 |
1分 |
0分 |
|||||
4 |
问题收集 解决 (15分) |
收集问题 |
数量>200 |
100<数量≤200 |
数量≤100 |
||
5分 |
3分 |
0分 |
|||||
解决问题 |
共10分,得分=办结率*10 |
||||||
5 |
要素对接 情况 (21分) |
院校科研机构企对接 |
场次>12 |
8<场次≤12 |
场次≤8 |
||
4分 |
2分 |
0分 |
|||||
银企对接 |
场次>12 |
8<场次≤12 |
场次≤8 |
||||
4分 |
2分 |
0分 |
|||||
产需对接 |
场次>6 |
3<场次≤6 |
场次≤3 |
||||
3分 |
2分 |
0分 |
|||||
用工对接 |
场次>12 |
8<场次≤12 |
场次≤8 |
||||
4分 |
2分 |
0分 |
|||||
综合性对接 |
场次>6 |
3<场次≤6 |
场次≤3 |
||||
3分 |
2分 |
0分 |
|||||
参加对接企业数量 |
数量>400 |
200<数量≤400 |
数量≤200 |
||||
3分 |
2分 |
0分 |
|||||
6 |
宣传报道 情况 (9分) |
政务短信 |
数量>50 |
30<数量≤50 |
数量≤30 |
||
3分 |
2分 |
0分 |
|||||
报纸电视 |
数量>30 |
15<数量≤30 |
数量≤15 |
||||
3分 |
2分 |
0分 |
|||||
网络微博微信 |
数量>300 |
200<数量≤300 |
数量≤200 |
||||
3分 |
2分 |
0分 |
|||||
7 |
企业满意度 (15分) |
现场调查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6分 |
4分 |
0分 |
|||||
电话抽样调查 |
很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9分 |
6分 |
0分 |
|||||
8 |
档案资料 管理 (6分) |
收集问题登记 |
齐全 |
不齐全 |
|||
2分 |
0分 |
||||||
交办单 |
齐全 |
不齐全 |
|||||
2分 |
0分 |
||||||
办理情况 |
齐全 |
不齐全 |
|||||
2分 |
0分 |
||||||
9 |
帮扶平台 使用 (4分) |
正确使用 |
是 |
否 |
|||
4分 |
0分 |
滁州市“帮扶之星”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持续推进企业精准帮扶。根据《英国365bet网址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要求,开展“帮扶之星”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直帮扶责任单位企业帮扶工作专职人员,共计20人。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和省、市保持高度一致。克己奉公,清正廉洁干净,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牢记宗旨、服务企业,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理论和业务知识,熟悉政策,精通业务,敢于创新,圆满完成企业帮扶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在全市企业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获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情况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
个人总分由基础分和加扣分合成。
(一)基础分:所在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帮扶责任单位得分。
(二)加扣分因素:
1. 上级批示肯定。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20分,其他省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5分。受到省直部门通报表扬、肯定的,每次加10分。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10分;其他市级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次加5分。作为省、市典型经验予以推广的,每次加5分。
2. 媒体宣传报道。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登本人正面宣传材料的每次加10分;市级媒体刊登的每次加5分。
3. 企业满意度。帮扶工作受到企业书面称赞的,每次加5分;被企业投诉帮扶工作不到位的,扣10分。
四、评选的方法步骤
(一)个人申报。对照评选标准和条件,填写《滁州市“帮扶之星”推荐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部门申报。
(二)单位推荐。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价,严把推荐条件,优中选优,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部门不超过2人。
(三)确定初步人选。由市企业帮扶中心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和市直部门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并计算得分,确定20名企业帮扶之星候选人名单。
(四)公示和征求意见。在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对初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征求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和帮扶企业意见。
(五)确定最终人选。公示和征求意见结束后,提请市政府研究,确定最终“帮扶之星”人选。
五、评选奖励
由市政府通报“帮扶之星”名单,对获得“帮扶之星”的个人发放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5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六、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附件:滁州市“帮扶之星”推荐审批表
附 件
滁州市“帮扶之星”推荐审批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
民族 |
|
籍贯 |
|
参加工作时间 |
|
||
政治 面貌 |
|
学历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个人简历 |
|
||||||
主要工作 事迹 |
内容可附页 |
个人奖惩 情况 |
|
推荐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全市工业发展“十强”、“十优”
和市直“十佳”企业评选办法
为充分发挥重点企业带动作用,鼓励企业为全市经济总量冲刺全省第三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英国365bet网址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要求,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
(二)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当年度实际纳税总额1亿元以上,可参加全市“十强”企业评选。
(三)在滁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当年度实际纳税总额3000万元以上,可参加全市“十优”企业评选。
(四)统计口径在市直、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年度实际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可参加市直“十佳”企业评选。
(五)集团公司注册地在滁州市境内的,由集团公司申报参评(仅限工业生产经营部分),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申报;集团公司注册地不在滁州市境内的,可由注册地在滁州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独进行申报。
二、指标体系
全市“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企业的评选,由市经信委牵头,主要从社会贡献、生产规模、技术进步和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考核评选。
(一)计分制指标。包括上缴税收、主营业务收入、技术改造投资、研发投入占比等4项指标,总分100分。各项指标由数据提供单位提供相关数据,按指标对应的考核内容和相应的权重进行评分。(具体指标见附件1)
(二)加扣分因素。
1. 获得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国家级每个加2分,省级每个加1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由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 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体系认证的,加2分;被认定为国家和省、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由市经信委负责。
3. 品牌创建,获得国家级加2分,省级加1分,市级加0.5分。由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负责。
4.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发明专利授权3件以上的,加2分。由市科技局负责。
5. 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加3分,当年处于上市辅导期、申报期分别加1分、2分;新三板挂牌企业加1分。由市金融办负责。
6. 当年与各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园区签订目标责任状的百亿元目标企业,完成任务目标的,加2分。由市经信委负责。
7.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事业类规费少缴一项,扣1分,扣分最高不超过5分。由市人社局负责。
(三)“一票否决”指标。实行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重大违规违纪、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5项指标“一票否决”,由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综治办提出评选意见。凡被“一票否决”的企业,取消评选资格。
“一票否决”指标评选标准和内容
考核指标 |
考评标准 |
数据提供单位 |
1. 安全生产 |
企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评比资格 |
市安监局 |
2. 节能环保 |
企业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被处罚和未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取消评比资格 |
市环保局 市发展改革委 |
3. 重大违规违纪 |
企业有制假贩假、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取消评比资格 |
市工商局 |
4. 计划生育 |
企业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取消评比资格 |
市卫生计生委 |
5.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企业有违反综合治理规定的,取消评比资格 |
市综治办 |
三、评选程序
(一)每年3月,市经信委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开展申报评选工作。申报企业填报滁州市“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报送各县市区经信委和市经开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经济运行局,初审后集中转报市经信委。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市经信委。
(二)市经信委会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综治办等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确认,依照指标体系予以评分。
(三)结合企业得分排位名次和年度税收总额,分档计奖:
1. 年度实际纳税总额1亿元以上的企业中,考核得分第1名至第10名的,评定为全市“十强”工业企业。
2. 年度实际纳税总额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不含全市“十强”企业),考核得分第1名至第10名的,评定为全市“十优”工业企业。
3. 市直(含市经开区、苏滁现代产业园)工业企业且年度实际纳税总额1000万元以上(不含全市“十强”和“十优”企业),考核得分第1名至第10名的,评定为市直“十佳”工业企业。
4. 市经信委根据评选结果提出建议名单,提请市政府审批后确定。
四、评选奖励
(一)全市工业发展“十强”企业、“十优”企业和市直“十佳”企业每年评选一次。对当选全市“十强”工业企业、全市“十优”工业企业、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由市政府予以通报,颁发奖牌,并在有关新闻媒体上给予表扬宣传。同时,给予全市“十强”工业企业各20万元奖励,全市“十优”工业企业各15万元奖励,市直“十佳”工业企业各10万元奖励。
(二)以上各类奖金均从市工业强市专项资金中列支。其中,对当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奖励奖金总额的60%(企业有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各奖励30%),其余奖金按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由企业自行确定。
五、管理监督
(一)申报企业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申报事项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度评比资格。
(二)各县市区经信委,市经开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经济运行局等各级工业主管部门承担初审和对奖励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上报事项进行把关,对弄虚作假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附件:1. 滁州市“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评分指标体系
2. 滁州市“十强”、“十优”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申报表
附件1
滁州市“十强”、“十优”
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评分指标体系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评标准 |
总分 |
数据提供单位 |
1 |
上缴税收 |
总量计20分,排序列全市第一的计20分,每下降一个位次,扣减0.3分,直至0分。增幅计20分,纳税20亿元以上,得20分;纳税5-20亿元,增幅达到5%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纳税1-5亿元,增幅达到1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纳税5000万-1亿元,增幅达到2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纳税1000-5000万,增幅达到3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得分为总量、增幅得分之和 |
40 |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
2 |
主营业务收入 |
总量计20分,排序列全市第一的计20分,每下降一个位次,扣减0.3分,直至0分。增幅计20分,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增幅达到1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主营业务收入50-100亿元,增幅达到2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主营业务收入30-50亿元,增幅达到3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主营业务收入10-30亿元,增幅达到4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主营业务收入1-10亿元,增幅达到50%以上,得20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1分,直至0分。得分为总量、增幅得分之和 |
40 |
市统计局 |
3 |
技术改造投资 |
当年技术改造投资总量达到1亿元及以上,得10分;1亿元以下每下降1000万元,扣减1分,直至0分 |
10 |
市统计局 |
4 |
研发投入强度 |
上年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运用动静态功效系数法评分,按照动态、静态分别占40%、60%的比例计算 |
10 |
市统计局 |
总计 |
|
100 |
|
附件2
滁州市“十强”、“十优”
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申报表
(二O一 年度)
申报企业:
年 月
年度滁州市“十强”、“十优”
和市直“十佳”工业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 |
|
||||||
企业地址 |
|
邮 编 |
|
传 真 |
|
||||||
联系人 |
|
电话及邮箱 |
|
||||||||
投产时间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
企业占地 面积(亩) |
|
全年平均职 工人数(人) |
|
全年职工平均收入(元) |
|
||||||
201 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
|||||||||||
上缴税收(万元)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技术改造投资(万元) |
研发投入占比(%) |
||||||||
上年 |
当年 |
上年 |
当年 |
上年 |
当年 |
上年 |
当年 |
||||
|
|
|
|
|
|
|
|
||||
研发平台建设 |
|
||||||||||
两化融合建设 |
|
||||||||||
品牌创建 |
|
||||||||||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 或发明专利 |
|
||||||||||
上市情况或进度 |
|
||||||||||
百亿企业目标责任 状完成情况 |
|
安全生产 |
|
节能环保 |
|
重大违规违纪 |
|
计划生育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
企业自我评价情况(可附材料):
申报企业承诺意见:所有申报材料依据相关申报要求,据实提供。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