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05044/201805-11444  信息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内容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财政、金融、审计,卫生、体育,公民,其他,通知  发文日期: 2018-05-29
发布机构: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18-05-29
 生效日期: 2018-05-29 15:19:27  废止时间: 五年
号: 滁政办秘〔2018〕70号  词: 综合医改 重点工作 通知
人: 金晶  人: 姚继超

英国365bet网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的通知

英国365bet网址信息公开www.mympjj.com2018-05-29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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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2日

滁州市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

2018年,我市综合医改工作要深入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要求,扎实开展“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继续推进“学天长、全覆盖、再创新”,进一步转机制、促规范、建秩序、抓监管,持续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重点任务

(一)巩固现有医改成果。

1.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出台符合医改政策要求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并认真落实,确保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落实到位,严格控制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排在第一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2. 进一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实行“一院一策”,支持公立医院多渠道化解二、三类存量债务。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根据债务总量及结构、医院业务收支、有效资产资源等情况,制定二、三类存量债务化解方案。(市财政局、市医管办、市审计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3.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总结推广县域医共体“天长模式”,稳步推进“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坚持医共体内医保基金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预付管理。指导明光市和定远县开展中心卫生院“管理圈”试点。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4. 巩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的政策。科学设计服务包,合理确定服务价格。与有偿签约服务相结合,实行高血压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免费用药政策。加强管理与督查考核,不断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和服务质量。(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5. 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医保资金、财政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相结合的签约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制度,为签约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6月份。)

6.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清单管理制度,分类精准施策。建设医共体中心药房,完善县、乡、村一体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市卫生计生委、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7. 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采购行为。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耗材“两票制”,完善药品、耗材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企业黑名单制度。(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8. 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进一步巩固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成效,覆盖病种要达到150个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完成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达到出院病例数的60%以上,三级医院达到40%以上。定期开展病种病例双考评,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9. 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以按人头预付管理和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2018年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病种付费达到150个病种40%的执行率。同步推进“同病同保障”工作。(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10. 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2018年覆盖13项中医适宜技术对应15个门诊优势病种、10个住院优势病种。(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11. 落实三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总会计师由同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委派,促进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完成时间:12月份。)

12. 继续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总体较上年持续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总体较上年持续上升。(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13. 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的治理机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14.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市医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9月份。)

15. 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我市加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实施意见,探索在公立医院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以党建促进医院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二)完善试点改革措施。

16. 加快推进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医疗保障相关部门职能划转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完成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17. 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基本医保经办管理新机制。(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保险协会、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6月份。)

18. 完善“县管乡用”机制。强化编制、人社、财政、卫生计生部门政策协同,全面推行“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基层医务人员“乡聘村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0月份。)

19. 开展选派高年资护士到社区工作,重点围绕“三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四病”(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脑卒中康复),转变服务模式,拓展护士职业空间。(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9月份。)

20. 落实编制周转池制度。全面推开“编制周转池”制度,认真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落实养老保险、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等配套政策。(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8月份。)

21. 坚持“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照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2. 全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市医管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3. 开展公立医院人文关怀行动。全市选择一家公立医院、其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要至少选择1个科室开展人文关怀创建活动,建设医患共同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4. 加快推进全市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县级平台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据全部接入市级平台。2018年底,实现医共体内诊疗信息联通共享。指导、支持天长市和凤阳县区域信息和医院信息互联互通建设与等级评审。(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5. 贯彻实施安徽省智慧医院建设规划。搭建全市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实现县乡远程医疗全覆盖。(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6. 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7. 积极参与全省县域智慧医疗建设试点。依托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提供智能导诊、预约挂号、网上支付、双向转诊、慢病管理等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健康”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长市;完成时间:12月份。)

28. 全面加强中医药发展。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指导、支持天长市中医院创三级中医院。(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29. 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模式,打造“十大皖药-滁菊”品牌。(市食药监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滁菊研究所;完成时间:12月份。)

30. 继续做好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用好世行医改促进项目贷款,抓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效益,采取有效措施,在重点难点问题上率先取得突破,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改革成功经验做法。(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三)创新解决医改难题。

31. 探索建立紧密型城市医联体。探索开展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分别与南谯区和琅琊区医疗机构组建“托管式”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南谯区、琅琊区;完成时间:9月份。)

32. 探索建立公共卫生机构有效激励机制,盘活医疗机构资源。针对妇幼计生中心、血站、疾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机制不活、人力资源沉淀浪费问题,探索财政保障基础上的有效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激活内生动力(市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33. 开展药师下临床(病房)试点,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探索在三级公立医院增设临床用药审核费等收费项目。(市医改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9月份。)

34. 创新药品带量采购机制。探索与蚌埠、合肥组建采购联合体,实施新一轮药品联合带量采购。积极参与“沪苏浙皖闽”四省一市药品耗材联合采购。积极开展慢性病免费药品招标采购“一票制”。(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0月份。)

35. 制定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货款第三方统一支付办法,优化医保资金结付流程,减少药品流通企业财务成本,保障药品供应及群众用药需求。(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0月份。)

36. 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试点工作。(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9月份。)

37. 探索建立综合监管体系,落实《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激励与惩处并重机制,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探索建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各类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实现所有医务人员唯一执业代码诚信行医记录;完善市医疗服务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创新执法监管手段,实现机构、人员、诊疗科目“三合法”,促进检查、用药、收费“三合理”。(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38. 实施基层人才培养工程。委托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开展医学生培养工作,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市卫生计生委、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8月份。)

39. 实施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基本医保参保方、医疗药品服务提供方、医保经办方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市医改办、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40. 整合医疗和疾病预防两大资源,健全利益分配机制,鼓励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机构参与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工作,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市卫生计生委、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间:12月份。)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统筹协调的工作推进机制,切实落实党委和政府对医改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任务分解,完善具体措施,确保综合医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和各县(市、区)分别设立医改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用于支持综合医改以及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二)强化督查推进。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年度医改目标责任书,落实市对县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推进力度,健全督导考评制度,强化对改革进展和效果的考核评价。市医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医改进展和成效的监测评估,采用日常监测与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重点从制度建设和改革成效两个方面进行评价,对改革工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对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考核机制。建立以医改指标为核心的综合医改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和专项资金挂钩。实行医改任务销号制度,推进综合医改“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督促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医改任务完成情况“双纳入”制度,即: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和纳入各级、各部门效能考核,没有完成年度医改目标任务的,取消改革评优资格且综合考核下降一个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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