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6-61879 | 信息分类: | 消费警示 |
---|---|---|---|
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8-06-14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14 |
生效日期: | 2018-06-14 08:42:36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消费警示 |
发布人: | 消保科张丹阳 | 审核人: | 杨勇 |
“五一”小长假即将来临,随着天气转暖,“五一”节也成为人们外出旅游、休闲购物的黄金假期。每逢节假日,商家们会推出五花八门的优惠活动,刺激消费者的购物热情。为确保消费者快乐、放心、理性购物,天长市消保委结合日常消费纠纷受理情况,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节日消费要理性,不要被商家花样繁多的旅游广告和商品促销形式所迷惑,时时谨防消费陷阱,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一、谨防促销陷阱。对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促销活动,消费者应保持头脑清醒,要仔细阅读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谨防商家设置的优惠促销陷阱。
二、按需理性消费。消费者要调节好购物心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购买商品,谨慎面对商家“打折、优惠、促销”商品的诱惑,切莫贪便宜,一时冲动,买回一大堆自己并不需要的商品。
三、注意商品质量标准。商家促销的商品良莠不齐,不良商家常会趁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或虚假打折。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注意详细查看产品说明书、销售授权证书、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对“三无”产品保持警惕。对打折商品或赠品,要当面查验质量,注意是否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四、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物后要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违法经营的行为时,请及时到相关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天长市消保委在此呼吁商家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