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6-50785 | 信息分类: | 招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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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其他,其他,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8-06-15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15 |
生效日期: | 2018-06-15 14:46:56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营养改善计划 简报 |
发布人: | 李进 | 审核人: | 李文金 |
管好每笔帐,用好每分钱
——舒城县学生营养餐计划典型经验与做法
舒城县将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列入全县重大教育民生工程之首,统一部署,强化统筹,规范实施。全县208所学校在2017年秋季学期实施伊始全面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对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集中支付,严格监管,积极探索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新模式。
一、建章立制,加强队伍建设
2017年春季学期选择了12所实施学校,进行食堂财务管理的试点,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和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制定并下发了《舒城县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制度》和《舒城县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制度》。利用暑期,安排2批8名同志赴外省市参加中小学内控制度建设及中小学食堂会计核算业务培训。分别举办了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工作和食堂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培训会。在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明确工作岗位职责的同时,对从事食堂核算的报账员,按超工作量增加津补贴,提高工作待遇。从教育系统中遴选财务会计专业毕业的、或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构建一支食堂财务核算专业人员队伍。目前已确定40名报账员从事食堂主管会计,50名年轻教师从事食堂出纳工作,其中,约20人取得了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二、尽责履职,构建保障体系
2017年县财政投入2944万元及时启动和顺利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其中:用于食堂(小伙房)改扩建和设备配置1895万元,食堂人员薪酬和运转680万元,政策宣传30万元,县级膳食补助资金配套339万元。按照每100名学生配备1名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全县共需要480名工作人员。自2018年起,县政府将食堂从业人员薪酬700多万元,水电费补助及人员值班管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足额保障。
为防范用工风险,全县所有学校的食堂用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学校与餐饮服务公司签订劳务承包合同,食堂劳务工作薪酬根据学校就餐人数和学校领导、膳食委员会、师生等满意度评价结果综合确定。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早餐、晚餐也必须由学校自主经营,纳入食堂统一核算。
三、严格审核,规范资金使用
一是做好原始凭证资料的日常填制归集。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食堂物资采购验收单、物资出入库单、供餐台账等各类原始凭证,并按规定填制、签章,严格落实采购物品索票索证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二是食堂财务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并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132所中心校、初中和规模较大的小学,独立设置食堂会计账套,单独核算。76个教学点食堂的收支纳入中心校食堂统一管理,实行报账制。为标准化、规范化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对网络版会计核算信息化系统进行扩容,新增了130多个账套,所有学校食堂财务全部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填报。三是严格票据审核,把好支出关。县教育局确定各校报账员负责审核学校食堂支出票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的合法性、内容的真实性和手续的齐全性,确保每一笔支出可查验可追溯。为确保中小学校食堂支出合法合规,支出凭证还应附反映支出明细的原始单据,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严格执行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应招标未经招标的采购相关业务,一律不得报账。四是加强膳食资金审核,足额用于营养改善。在各校申报的基础上,县营养办加强对各校实际就餐人数的审核,按月确认各校应拨付的财政补助膳食款。根据审核结果,财务据实拨付,严防套取膳食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可控。
四、民主理财,强化监督检查
各校成立食堂财务管理工作领导组,食堂财务收支由校长或确定一名副校长负责审批,校营养办主任负责审核,大额支出或重大事项必须经集体研究。学校还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按月在学校醒目位置公开食堂财务收支情况,接受膳食委员会和师生、学生监督。
县教育局制定年度督查方案,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财务管理督查,并将营养改善计划财务工作纳入开学检查必查内容。每年安排部分学校食堂就财务制度的贯彻落实、膳食改善经费的使用效益等方面进行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意见,不断提高财务规范化水平,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同时,主动会同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所辖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察、审计。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学校及时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问题严重的按照《舒城县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舒城县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两项民生工程专项督查中,将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及食堂会计核算分解成14大项64个小项进行量化评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财务管理及食堂会计核算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