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6-69252 | 信息分类: | “双创”政策与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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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6-20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18-06-20 |
生效日期: | 2018-06-20 16:43:11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就业,要点 |
发布人: | 就业促进科 | 审核人: | 滁州市人社局 |
内容概述: | 2018就业工作要点 |
各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滁州市就业创业工作,现将《2018年滁州市就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就业创业目标任务。
2018年5月11日
2018年滁州市就业工作要点
2018年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兜牢重点群体就业底线,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滁州作出积极贡献。
主要目标是:确保完成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目标,力争实现4.7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开发2900个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达70%,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开发8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新建就业扶贫基地6个、就业扶贫驿站14个、就业扶贫车间15个,帮助4261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
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一)完善宏观调控方式。紧紧围绕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共享发展行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依法放宽放活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进民间资本,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工商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促进产业升级与扩大就业协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商贸流通和生活性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大健康产业基地,加快发展医疗服务、健康养老、健身休闲等产业,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和就业增长点(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大力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物流体系建设,在减税、降费和降低人工费用等要素成本降低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更好吸纳就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支持新经济、新业态发展,运用“互联网+”发展新就业形态,推动新经济企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做好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扩大调查样本数(市人社局、市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探索建立失业风险预警和调查失业率数据模型,研究分析城镇调查失业率。加强就业常规统计、劳动力市场和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就业统计口径和方法,推进就业统计信息化建设,密切关注就业形势变化,及时发现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风险(市人社局、市统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落实各项就业政策
(四)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开展“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持续关注省政府就业创业政策执行情况,结合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及时完善政策措施(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继续落实好促进创业就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大力保障公平就业,解决好性别歧视、身份歧视等问题(市人社局、市中院、市公安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抓好新修订《失业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制定适应新就业形态和新领域的劳动用工、就业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实行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建设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深化工作推进机制。将2018年作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年,把抓好政策落实作为全年就业工作的主线(市人社局牵头负责)。落实就业工作问责约谈办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用工服务长效机制、就业创业“四进四扶”推进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政策预期引导,及时准确解读就业形势,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根据就业领域,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资金向人力资源开发、促进就业、重点群体和重点区域倾斜,严格按规定落实重点群体补助、补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的政策,聚集社会优质资源,促进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财务、会计和内部防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七)落实新一轮创业计划。实施“创业江淮(2018-2020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好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新政策,建设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探索建设省级建筑农民工创业孵化园,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农委按职能分工负责)。探索滁州籍农民工驻外省站点建设,服务引导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市农委按职能分工负责)。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改革举措,按照省政府部署安排,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做好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扩大小微企业名录在部门间的共享与应用,实行“互联网+工商登记”(市工商局、市编办按职能分工负责)。
(八)强化政策扶持。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试点县(定远县)建设,积极争取试点县政策性金融扶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市财政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完善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开展“社保贷”试点,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及地方金融扶持政策的叠加效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行滁州中心支行按职能分工负责)。完善多种类、多层次资本市场协作机制,创设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及“政保贷”“政银担”“小微企业过桥资金”等金融产品(市科技局、人行滁州中心支行牵头负责)。探索“技术+平台+资本”的建设模式,引导多方力量加快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各具特色的众创空间(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培育一批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九)优化创业服务。强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招募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市级创业服务专家团,为创业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辅导(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按职能分工负责)。优化阶梯式创业培训,通过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全面发行电子创业券(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积极参加第二届“赢在江淮”“创青春”、2018年“创客中国”安徽省创新创业等系列大赛,为各类就业群体提供创业创新竞赛平台(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就业创业减税政策效应分析报告制度和跟踪问效机制,减轻创业企业负担(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重点推进基层服务项目引领、能力素质培育、职业发展支持等基层成长计划(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主动到城乡基层、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就业创业(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实施“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稳定提供744个基层特定岗位,开发800个就业见习岗位(市人社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扩大发放范围,按新标准落实补贴(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能分工负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信息直报制度,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开展“启明星”就业指导活动,落实校园招聘会补贴政策,巩固校园就业市场,让更多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实现就业(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聚焦深度贫困县和行蓄洪区,实施居家就业、转移就业、就业兜底、技能脱贫等措施,力争每个深度贫困村和行蓄洪区建立1个就业扶贫驿站或扶贫车间,确保4261名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市人社局、市扶贫办按职能分工负责)。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市残联牵头负责)。
(十二)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拓展公益性就业岗位,扎实做好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就业起航”行动,开展退役士兵专场招聘活动,促进退役士兵更好就业(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滁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按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市人社局牵头负责)。扶持‘徽姑娘’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皖嫂’家政基地等(市妇联牵头负责)。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市残联牵头负责)。统筹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等其他特殊群体就业创业工作(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推进“技工大市”建设
(十三)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聚焦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要求,重点抓好新成长劳动力技能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继续开展重点群体免费培训行动和各类专项培训计划,加强新产业、新业态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培训规模,加强校企合作,强化对失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实现“失业即上学、上学促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重点培训计划。完善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实施精准技能培训计划,做好职业培训奖补工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深入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更广泛更深入地推进校企教学实训合作、招工招生需求融合,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建设(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培训项目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强化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养,推进“雨露计划”,让贫困学生掌握实用技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建设委、市扶贫办按职能分工负责)。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健全多元评价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职业培训包等模式,加强培训师资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能分工负责)。积极参加第十二届全省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工作(市人社局牵头负责)。落实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要求,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开展家庭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职业技能竞赛。(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局、市总工会按职能分工负责)
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
(十六)打造“2+N”招聘日品牌。按照《2018年安徽省就业和人才招聘年度专场安排计划》,以“年初安排,安排一年”目标,着力打造“每月逢8就业招聘日”“周六人才对接招聘日”和特殊群体招聘日等品牌,创新招聘模式,完善安徽公共招聘网功能,实现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努力让有就业意愿劳动者“不挑不拣一周就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
(十七)开展“接回来、送岗位”活动。紧扣乡村振兴战略,在全市开展“接回来、送岗位”活动,以“就近工作就是好,照顾家中老和少”“创业何必去远方,家乡就是好地方”为主题,让广大在省外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企业家感知家乡的发展和变化,了解家乡的就业信息和创业政策,引导更多劳动者返乡就地就近就业,吸引更多企业家回乡创业兴业。(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八)强化就业服务能力。推进“智慧就业”项目,建设信息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广网上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基层经办水平。探索公共招聘网第三方运行模式,通过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改进岗位信息推送匹配。推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民营职业介绍机构”模式,建立地区间、企业间人力资源共享机制,缓解企业“招工难”。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施基层就业服务能力保障计划,加强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计划,加快培育人力资本服务增长点(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创新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完善部门联动惩戒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市中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十九)强力推进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工作。到2018年底,初步建立全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平台。主要内容是构建“三库两系统”,即:构建人力资源数据库、企业用工信息库、政策信息资源库,构建覆盖面广、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政策支撑系统和信息集成、政策覆盖、对接顺畅、供需精准的信息系统。到2020年底,实现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市域全覆盖,基本形成政策更完善、机制更健全、支撑更可靠、配置更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格局。(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七、发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
(二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发挥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想办法、出实招,把就业工作做好做实。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就业工作动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人社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督查通报。通过工作调度、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就业工作的督查指导。建立通报制度,通过月通报、季调度、半年分析、年度总结等方式,将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实现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市人社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化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新的八项规定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就业工作之中,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持续改进窗口单位作风,着力把各级各类提供就业服务的窗口单位打造成展示良好形象、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服务平台。(市人社局牵头,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
附件1
2018年全市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任务类别
地区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城镇登记
失业率 |
失业人员
再就业率 |
就业困难
人员帮扶
就业率 |
公益性
岗位
开发数 |
高校毕业生就业 |
就业脱贫工程 |
|||||
省政府年度目标任务 |
预期
目标任务 |
就业率 |
就业见习
岗位开发数 |
帮扶就业
脱贫人数 |
就业扶贫基地招募数 |
就业扶贫驿站建设数 |
就业扶贫
车间建设数 |
|||||
人 |
人 |
% |
% |
% |
个 |
% |
个 |
人 |
个 |
个 |
个 |
|
滁州市 |
42000 |
47000 |
4.4 |
60 |
70 |
2900 |
90 |
800 |
4261 |
6 |
14 |
15 |
市本级 |
|
|
|
|
|
200 |
|
|
|
|
|
|
来安县 |
6100 |
68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173 |
1 |
1 |
1 |
定远县 |
6000 |
66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2780 |
2 |
5 |
5 |
凤阳县 |
6000 |
66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853 |
1 |
4 |
4 |
全椒县 |
6000 |
67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260 |
1 |
1 |
2 |
天长市 |
6100 |
68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
|
|
|
明光市 |
5200 |
5800 |
4.4 |
60 |
70 |
350 |
90 |
100 |
195 |
1 |
3 |
3 |
南谯区 |
3000 |
3600 |
4.4 |
60 |
70 |
300 |
90 |
100 |
|
|
|
|
琅琊区 |
3600 |
4100 |
4.4 |
60 |
70 |
300 |
90 |
100 |
|
|
|
|
附件2
2018年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就业工作量化硬化目标清单
一、市发展改革委:
组织申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训基地。
二、市财政局:
加强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管理,出台财务、会计、内部防控制度。
三、市科技局:
新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3家以上。
四、市经信委:
1.培训创业辅导师4名;
2.培育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家。
五、市民政局:
全年组织实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1220人。
六、市农委:
1.计划培养职业农民3000人;
2.建设各类农村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基地)3个以上。
七、市商务局:
开展电商培训4320人次。
八、市工商局: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九、市总工会:
1.开展职工技能培训2500人(各地工会投入资金就业技能培训促就业500人,组织企业开展技能培训稳就业2000人);
2.促进困难职工就业500人。
十、团市委:
1.开展青年技能培训5000人次;
2.促进青年就业创业3000人。
十一、市妇联:
1.开展妇女技能培训2000人;
2.扶持“徽姑娘”就业创业示范基地10个;
3.扶持“皖嫂”家政服务基地1个。
十二、市残联:
1.促进残疾人创业就业500人;
2.开展残疾人就业技能培训500人次;
3.建设阳光助残就业扶贫基地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