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7-93899 | 信息分类: | 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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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文日期: | 2018-07-11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11 |
生效日期: | 2018-07-11 13:21:23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标后履约检查 |
发布人: |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 审核人: | 市公管局 |
内容概述: | 标后履约检查 |
近日,滁州市对9个市公共资源交易重点项目开展了标后履约情况专项督查,此举有效加强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标后履约管理。
确定督查方式。本次督查由市效能办会同市公管局随机抽取项目,不预先通知项目单位,直接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开展工作。采取询问项目单位业主代表和中标(成交)单位主要负责人,查看考勤记录、现场例会记录、项目管理日志、中标(成交)单位人员在岗(变更)书面材料,比对合同工期、总进度计划和形象进度等方式进行督查。
查找突出问题。从督查情况来看,大部分项目标后履约均存在一些问题。9个项目中,2个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在岗,1个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在岗,3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岗;4个项目的项目单位未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对合同签订、履约、变更等信息及时公开;3个项目存在进度滞后问题;2个项目合同签订不及时。
提出整改意见。督察组就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整改意见:一是项目单位督促中标(成交)单位的项目班子按照合同约定在岗尽责;要求中标(成交)单位对照合同工期及进度计划,合理组织,保证进度;协调审计部门加强对跟踪审计单位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二是项目单位须及时签订合同并报市公管局备案;要求中标(成交)单位在人员变更时履行变更手续,保证合同执行;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目录》对合同签订、履约、变更等信息及时公开。三是项目单位明确专人管理项目,对中标(成交)单位不能有效执行合同、出现违约等情形,严格按合同追究其责任;对具体违约的实施单位予以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公管局公示。
督查工作成效。本次督查形成了《关于对部分重点项目开展标后履约检查的督查报告》上报滁州市市委、市政府,并转发给市直相关单位。各项目单位均对实施中存在履约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对履约不到位的中标(成交)单位采取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完善合同变更程序等管理措施,初步形成了履约管理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