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7-69149 | 信息分类: | 报刊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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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19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7-19 |
生效日期: | 2018-07-19 09:25:40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防范 处置 非法集资 措施 |
发布人: | 金晶 | 审核人: | 金晶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防范和 |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大力度,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形势不容乐观。一方面非法集资案件有所抬头,涉案金额和人数有所增加;另一方面,涉案领域和区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P2P网络借贷、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成为新的易发领域。非法集资活动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集中爆发甚至引发连锁反应的可能性不断増大,对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较大威胁。
针对此,《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非法集资定期监测排查机制,密切关注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网络借贷等新的高发重点领域,以及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对已经设立的融资担保、小贷、典当、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投资理财、非融资担保、网络借贷、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等重点领域,每年由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检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合规审计,并出具报告。对于非法集资案件易发多发的相关行业、领域,加大清理排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