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3205044/201807-36899 | 信息分类: | 特困人员供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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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 发文日期: | 2018-07-23 |
发布机构: | 滁州市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18-07-23 |
生效日期: | 2018-07-23 14:34:32 | 废止时间: | 五年 |
文号: | 滁民办〔2018〕65号 | 关键词: | 关于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
发布人: | 滁州市民政局 | 审核人: | 滁州市民政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的实施方案 |
关于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把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爱,尤其是对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关爱,送到每一个需要关心关爱的家庭和个人,使他们健康成长,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关爱帮扶对象
孤残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困境儿童、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子女等。
二、关爱帮扶措施
(一)组织开展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普查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督促各乡镇(街道)组织社区、村(居)委会开展特殊未成年人调查摸清,了解辖区内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各地要依托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档案,社区要建立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档案,并做到一人一档,按季度更新。
(二)保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提供自我保护教育服务,严厉打击侵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加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社会救助
1.做好生活救助。及时将符合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家庭纳入低保,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强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管理,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临时监护责任。加大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力度。
2.开展医疗救助。对孤残儿童,各地要协调残联部门,通过医疗康复、肢体训练、心理矫正等措施,提高孤残儿童的生活质量。积极开展“明天计划”救治工作。对需要接受治疗和康复的孤儿保障对象,各地要积极帮助孤儿申请“明天计划”接受免费治疗和康复,充分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3.做好教育保障。各地要积极开展“福彩助你上大学”资助活动。协助教育部门落实好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儿童,如: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城乡低保家庭或持有《特困职工证》家庭的学生、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各地民政部门要将乡镇(街道)摸排出的失学辍学儿童花名册通报给同级教育部门,确保适龄儿童都能返校入学。
(四)开展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
1.开展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
开展家庭走访。各地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每季度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实地走访,特别是孤儿,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残疾患病四类农村留守儿童必须100%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夯实活动阵地。加快儿童之家、社区家长学校建设,今年年底前各地建立儿童之家的城乡社区(包括城市社区、行政村)比例要达到90%。开展帮扶活动。依托儿童之家,通过建立“四点半课堂”、爱心妈妈、志愿者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学业辅导、情感慰藉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
2.开展关心关爱流浪儿童活动。
发挥救助热线作用,加大街头流浪儿童主动救助力度。在救助机构开辟救助流浪儿童的区域,设立受家暴未成年人临时庇护区域,积极开展生活救助和人文关怀。联合公安、城管部门开展“关爱流浪乞讨儿童”主题宣传活动和清理、救助公共场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专项活动,吸引更多人加入到关爱流浪儿童行动中来。市容管理部门发现公共场所有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向救助部门反映时,救助部门要积极协助城管部门做好现场救助。
3.开展关心关爱困难家庭和流动家庭中未成年人活动。
社区要针对辖区内困难家庭和流动家庭儿童制定关爱帮扶计划。主动与妇联、教育部门、辖区内中小学校对接,通过组织巾帼志愿者、心理咨询志愿者、家庭教育志愿者、文明志愿者对困难家庭和流动家庭儿童学习和心理进行辅导、疏导。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资助,切实帮助解决心理失衡、学习失教等突出问题。切实做好困难家庭和流动家庭家访、低保发放等环节工作。将困难家庭和流动家庭儿童纳入到志愿服务帮扶活动之中,动员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与他们手拉手结对子。帮助解决困难家庭儿童学习生活实际困难。
4.开展送温暖爱心帮扶工作。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把送温暖帮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春节慰问”、“六一慰问”等活动载体,深入社区、村(居)委会,对困难家庭未成年人子女进行慰问。
5.举办家庭教育知识公益讲座。
各地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邀请家庭教育讲师团队深入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公益性讲座,提供有针对性的家教指导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的重要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把关心关爱工作落实到各项活动中去。
(二)积极行动,多方帮扶。各地要切实行动起来,整合力量,多管齐下,多方投入,形成合力,优化环境,推动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持续有效开展,使他们切实收益,促进未成年人快乐生活、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