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河公租房物业管理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汊河公租房物业管理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czcg201807-0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3日
开标日期:2018年7月26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市洁佳亮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
中标金额:陆拾叁万陆仟肆佰壹拾捌元捌角柒分(¥636418.87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内容、人员配备、服务要求:详见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陆求伟、徐壮照、李忠峰、龚文捷、史宇地
招标人名称: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来安县汊河镇境内
联系人:武琬莹 联系方式:13615506726
招标机构名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安县南城美都1栋1单元201室
项目负责人:李学玲 联系电话:18949762112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执行《滁州市2018-2019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19.1条服务费报价要求”收费标准收取(根据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评标费用按实际发生支付(无发票)。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收费金额(含专家费用5660元 )13298元:
公告期限: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来安县城市管局或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城市管理局或来安县南城美都1栋1单元201室,联系电话:武琬莹(13615506726)、李学玲(1894976211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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