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已在中国政府网上公开发布)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8〕11号)要求,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安徽省2018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安徽省2018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工 作 任 务 |
具 体 要 求 |
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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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1 |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2 |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
省编办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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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
省政府督查室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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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
4 |
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5 |
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
省工商局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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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6 |
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
省财政厅牵头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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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认真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卫生计生委、省林业厅等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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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
8 |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 |
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9 |
抓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体育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安全监管局、省扶贫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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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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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
11 |
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省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 |
省政府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12 |
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省扶贫办、省环保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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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
13 |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
省网信办、省政府新闻办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14 |
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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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
15 |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省政府门户网站在年内完成相关改造工作,新建的政府网站要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组织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
16 |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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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
17 |
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市、县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除紧急类热线和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外,其他的原则上要整合到统一的热线平台,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努力做到“一号对外”“一站式服务”。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落实,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四)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
18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有序开放政府公报数据。完善省政府部门向省政府公报报送文件工作机制。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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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19 |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二)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
20 |
各级政府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省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本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成各试点领域公开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标准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标准规范编制有关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验收,8月底前完成验收,9月底前向国家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其中每个试点领域报送一套公开标准规范。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试点推进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9月底前 |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
21 |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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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
22 |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订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
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年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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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
(五)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
23 |
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县级以上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
省教育厅、省环保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
全年 |
四、加强监督保障 |
24 |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点部署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防止简单地以文件落实文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新条例、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等,按照2018年底前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开展全省政务公开试点示范创新活动,在高标准完成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各部门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和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全环节开展试点示范活动,在公开机制、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公开流程、公开平台建设和公开效果提升上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品牌示范效应。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对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和参加新闻发布会等情况的考核评估。各级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定期开展调研督查活动,加大对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促指导力度。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完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等专题,不断提升公开效果。继续委托专业机构和第三方机构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测评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方法,注重过程监测和结果运用,按规定对政务公开成效突出的省直单位和市、县政府予以表扬,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省政府办公厅适时组织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和评估,并通报结果。 |
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
全年 |
安徽省2018年政务服务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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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责任单位 |
时间进度 |
一、完善“一站式”实体大厅,做优政务服务“一个门” |
1 |
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功能完备、运行高效的五级服务中心体系(以下简称实体大厅)。规范实体大厅名称标识、部门进驻、事项办理、管理监督等,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办理” “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创新与拓展基层政务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渠道开展咨询、互动,为群众提供查询、缴费等便民服务。 |
各市政府、省政务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2 |
提升实体大厅服务能力。加强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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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推进本级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规范办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全部纳入实体大厅,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做到让群众和企业能够“进一道门,办所有事”。 |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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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一站式”实体大厅,做优政务服务“一个门” |
4 |
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新机制,推广“审监分离”改革,有效厘清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之间的边界,不断提高窗口办事能力和服务效能。 |
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5 |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单位进驻、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推行涉及多部门关联事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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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加强实体大厅建设管理,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办事标准,完善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的也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充分发挥实体大厅的基础和兜底作用,实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实体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准确一致。实体大厅工作人员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办理,做到无缝衔接、合一通办,线上线下功能互补,为群众办事提供多种选择。 |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
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智能化升级改造,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线上线下无缝衔接、合一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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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好全省“一张网” |
7 |
全面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同一层级的相同事项,在不同地区办事指南标准相对统一。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动态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 |
省编办、省法制办、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2018年4月30日前,对外公布施行省级以下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和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018年6月30日前,梳理公布市、县、乡、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18年8月31日前,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
8 |
列入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事项,应当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反馈。 |
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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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推进省、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并向基层延伸,全面建成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功能,并向基层延伸,推进跨区域、跨层级协同办理。 |
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
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市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与省平台对接,推进跨部门、跨层级协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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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好全省“一张网” |
10 |
加快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和省政府网站、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完成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着力打破“数据壁垒”,消除信息孤岛,推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加快建成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汇总形成全省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共享门户和电子证照库,各地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接联通,推行统一身份认证和电子证照,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证明材料后台核验。 |
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
2018年6月30日前,建成省、市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并互联互通。 2018年8月31日前,汇总形成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人口、法人、地理空间、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建设,推进平台业务信息共享应用,实现跨市、跨部门证照调用、验证。 |
11 |
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扩大网上办事范围,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使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咨询、在线填报、在线审查、在线办理。涉及市场准入要求办理的事项,要推行全程网上申报、受理和办理。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精准化、电子化。提升网上服务供给能力,科学合理设置服务分类,完善平台搜索、咨询、预约、查询、办理、网上支付等功能。 |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2018年6月底前实现网上办理事项达到90%,12月31日前,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2018年12月31日前,建立网上审批负面清单制度,清单以外的事项办事“零跑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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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好全省“一张网” |
12 |
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及时梳理汇总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问题和诉求,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第一时间分解到有关单位,明确反馈时限,提出有关要求,形成任务交办单。责任单位要对账销号,在规定时限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诉求方,并抄送交办单位和同级政务服务中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定期调度、专项督察等,跟踪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确保企业和群众满意。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2018年6月30日前,建立企业和群众咨询、感知、投诉、评价收集机制,健全统一归集、分办交办、及时改进、评价反馈用户需求办理机制。 |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
13 |
及时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强对调整事项的督促检查、跟踪问效。 |
省编办、省政务服务中心 |
持续推进 |
14 |
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积极拓展联合审批范围,围绕企业登记、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等业务,以群众办一件事为主线,打破部门界限,推行综合受理、部门联动、集成服务。推动放宽市场准入,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砍掉一半,并向社会全面公开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 |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工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各市政府 |
2018年6月30日前,建立联合办理机制,构建并联审批系统。 2018年9月30日前,以群众办“一件事”为标准,梳理关联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和逻辑,提供集成服务。 2018年12月31日前,实行企业设立、投资项目、不动产登记等联合办理,实现“综合受理、统一出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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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
15 |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不得存在模糊不清的表述,不得出现“其他材料”等兜底性表述,避免群众办事手续繁、多跑路。办事条件发生变化,应在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 |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16 |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
省政务服务中心 |
2018年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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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 |
省编办、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明清理,精简办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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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强对必要证明的互认共享,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对能够通过政务服务数据共享平台提取、核验、确认的证明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确需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省政府办公厅、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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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基本实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
19 |
制定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明确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
省编办、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群众和企业办事各类证明清理,精简办事材料。 |
20 |
综合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由电脑审批代替人工审批,实行审批自动受理、智能审查、自动出具结果,逐步做到审批“不见面”,办事零跑腿。借助智能语音技术,提供实时沟通、平等交互、流程可视的全程互动式政务服务。 |
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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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充分利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窗口电话、“12345”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做好办事咨询辅导,加强与办事群众互动交流和前期辅导,引导群众精准申报。 |
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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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开展预约、查询、材料和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2018年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在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各级政府要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2018年上半年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要达到90%以上,2018年底全面实现群众和企业在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多次是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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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强业务互通,信息共享,推进集中统一审批,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省级以上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区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全程代办制度。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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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工作保障 |
24 |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优“四最”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强化“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加大财政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
省有关单位、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25 |
加大财政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
省财政厅、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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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立完善实体大厅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在窗口全面开展“亲切服务”活动,倡导“亲切服务”理念,将“亲切服务”贯穿窗口工作始终,打造我省政务服务品牌。在服务窗口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全省政务服务系统第二届“最佳服务窗口、最美服务之星”评选活动,塑造亲切、温馨、和谐的窗口形象,擦亮政府窗口、提升服务形象。 |
省政务服务中心、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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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工作保障 |
27 |
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宣传工作,针对政务服务发展中的重点、热点、亮点工作,主动策划,精心组织,在主流新闻媒体积极发声。加快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体系,利用省内外教育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政务服务队伍整体水平。 |
省政府办公厅、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28 |
强化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省直部门综合考核,政务服务单列分值。委托第三方开展政务服务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开展集中督查活动,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推动全省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
省政府办公厅、各市政府 |
持续推进 |
安徽省“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
推广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8〕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内容
为破解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推进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新华社、中国政府网开展“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办事堵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地方限时解决。
二、活动时间
此次活动分为5个阶段:第一阶段于4月19日启动,聚焦教育、身份证明领域办事堵点;第二阶段于5月上旬启动,聚焦商事服务领域办事堵点;第三阶段于6月上旬启动,聚焦社保低保领域办事堵点;第四阶段于7月上旬启动,聚焦就业创业领域办事堵点;第五阶段于8月上旬启动,聚焦居住户籍领域办事堵点。
三、推广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落实推广工作,组织本地、本部门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在网站首页转载此次活动有关链接,同时通过各地、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以及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此次活动入口,广泛引导群众参与投票。
四、有关要求
1.各地、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转载情况通过全省政府网站工作通知与交流平台(安徽政网群)报省政府网站,县(市、区)转载情况由所在市汇总后统一报送。
2.活动中如有情况变动和最新要求,将及时通过全省政府网站工作通知与交流平台通知,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