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8-07-25 10:38  来源:英国365bet网址发布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为加强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确保工作过程平稳有序,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维护教育公平,特制定《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安徽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切实控制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问题的通知》(皖教秘督〔2016〕4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6〕108号)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推进全区义务教育科学、协调、优质均衡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按学区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因历史性原因,此前与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镇(社管中心)或社区等签订的书面协议或承诺的口头协议,与现行上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今后不再执行。

三、学区划分

严格按照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公布的2018年滁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区调整方案执行,具体见滁州市教育体育局网或南谯区人民政府网教育督导栏目。

四、报名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当日出生)且已完成学前三年教育的适龄儿童,到学区内小学或相对就近的小学报名就读;已完成小学六年学业的适龄少年,到学区内初中或相对就近的初中报名就读。属特殊入学情况,需经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秋季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各校招生信息及南谯区政府网教育督导栏目。

五、入学资格

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和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滁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际居住地认定暂行办法》(滁教体基〔2016〕21号)有关规定,根据不同类别确定入学资格。

(一)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学区内适龄人口是指监护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入籍在南谯区城区的少年儿童,入籍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自2019年起,户籍入籍时间须一年以上,即以2018年7月1日之前入籍时间计算)。凡监护人户籍在南谯区城区并符合入籍时间、且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其实际居住地,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入学。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住房证明(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及租住房地产权证等)、水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住房证明及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若不能提供有效户籍证件,则视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统筹安排范围。

学区内适龄人口属于拆迁户的,可凭监护人相关拆迁证明材料(拆迁协议、合同等),到原住址所在学区内学校入学;已安置入住的(证明安置房已经交付的缴费凭证截止日期为6月30日)住户子女,就近在安置地学区内学校入学。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滁城城区户籍,随监护人到南谯区城区共同居住的适龄少年儿童,包括南谯区和琅琊区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要根据学区内适龄人口义务教育资源占有情况,以及监护人的实际居住状况,统筹安排入学。

1. 监护人有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对于监护人拥有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尚未满员情况下,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已经超出规定班额的情况下,可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到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入学。

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居住证、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水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滁城稳定工作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摊位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需具备其中一项)。监护人产权房交付日期为6月30日。对监护人产权房交付一年以上的随迁子女,其入学可优先统筹安排;监护人产权房在6月30日以后交付的随迁子女入学,自主到租住房周边学校联系报名入学。家长在联系学校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实其有效证件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就读。

2. 监护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对于监护人无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和监护人有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尚未满员情况下,就近在所属学区学校报名入学;在学区内适龄人口和监护人有产权房的随迁子女入学已经超出规定班额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自主到居住地周边学校联系报名入学。家长在联系学校无法解决的情况下,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核实其有效证件后,相对就近、统筹安排至尚有容纳能力的周边学校就读。

监护人需提供自身及子女户籍材料、居住证、租房合同及租住房产权证、水电费或气费等缴费凭证、滁城稳定工作证明材料(个体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摊位租赁合同、劳动用工合同、社区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需具备其中一项)。

(三)驻滁部队军人、现役军人、南谯公安分局及所辖派出所现役民警子女入学。其父母可持军官证和部队证明或警官证和南谯公安分局证明,到市双拥办或区双拥办审核登记,南谯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或参照《滁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滁教〔2013〕22号)精神,按双拥政策或警民共建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招商引资企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市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经市招商局核实确认,通过市教育体育局审核交办,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南谯区招商引资企业引入的公司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经区招商局核实确认,由南谯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六、资格核查和报名时间

南谯区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资格核查时间分为两个阶段,5月上旬,开展一年级和七年级学区内适龄人口入学资格核查和报名工作;5月下旬开始,开展一年级和七年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核查和报名工作。具体时间见滁州市南谯区教育体育局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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