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滁州市质保期外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申请流程 | ||
承租户书面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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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公司受理 | ||
↓ | 3个工作日 | |
上报居住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 ||
↓ | 3个工作日 | |
对承租户保障条件及缴纳租金情况进行核实。 如申报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主管部门联系申报地主管部门进行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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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主管部门与物业公司共同对报修问题进行现场审核勘验, 认定是否属于维修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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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个工作日 | |
填写《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申请表》后,上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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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依据维修工程测算,采取不同方式确定维修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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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完毕后,由维修单位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维修明细表》,对维修项目、维修部位、所用材料、维修费用等内容如实记录,由承租户(已入住的)、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维修单位、市、区两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等相关方共同验收签字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