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16 08:38  来源:英国365bet网址发布  阅读: 次 字体:[ 大 ] [ 中 ] [ 小 ]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提升高速公路安全运行水平和通行效率,提升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根据《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办法》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运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重点排查高速路面、桥隧、互通、边坡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监控、通信、指挥调度、隧道照明等各类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服务区和收费站管理服务情况等,全力消除各类隐患。春运及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要超前完成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春运及法定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应急抢修之外的高速公路路面施工,确需施工的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规程操作,最大程度提高路面通行能力,严防引发重大拥堵和交通事故。(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强交通安全源头治理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辆源头监管,严格资质准入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意识。公安交警、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大路面巡查频率,加强重点路段和节点管控。依法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危化品运输车和未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含7座以上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安全监管责任制,重点加强对“两客一危”等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等制度和措施,保障高速公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加强路网运行监测预警

加快推进高速公路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建设,实现视频巡检全覆盖。加密重点路段、重要景区、主要收费站、服务区、事故多发点等重要区域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拥堵和事故。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强监测分析,及时预警。强化高速公路交通运行及气象等信息互通,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警防范。遇恶劣天气或相关突发状况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办法》,迅速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有效应对。(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财政厅、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四、强化车辆引导分流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在发生严重拥堵路段的前置区域,利用电子指示牌、情报板及临时交通引导标志等,滚动发布路况动态、拥堵情况及绕行提示等信息,及时配合做好车辆分流工作。针对春运及节假日交通状况,省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公路路政、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及相关市、县人民政府,科学制定重要拥堵路段干线公路车辆分流方案,及时通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并适时启动分流措施。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公路路政、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细化方案、明确分工,按规定实施分流。(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强化应急救援准备

各有关单位要针对高速公路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和交通事故、危化品泄露、交通拥堵、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加强救援队伍、设备装备和应急物资配备,并科学合理布局,确保快速调用、高效救援。要定期组织开展相关预案的演练,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快速处置办法,指导保险企业简化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程序,为全面实行快清快撤快处快赔提供制度准备。(责任单位: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卫生计生委、安徽保监局)

六、提高收费道口通行效率

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确保ETC车道正常运行,车辆通行高峰时段要及时采取调整收费站上下行车道、实行便携式快速收费等措施,提高收费服务效率。要严格落实高速公路严重拥堵免费放行政策,在各收费道口1000米处设置标志,对收费道口拥堵达到1000米的,应主动免费放行;必要时由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下达免费放行指令,执行情况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高速出口区域车辆通行、停放及路面秩序维护,保障车辆快速通行。(责任单位: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七、加强公众出行服务保障

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移动终端及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情报板等载体发布路网交通运行及气象服务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有序分流出行车辆。要加强服务区、收费站等物资储备和供应管理,特别要强化燃油、饮水、食品、常用药品等日常所需物资保障,提升车辆维修、停车管理等服务水平。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加强与油品供应企业的协调,全天候保障燃油供应,及时为高速公路上的缺油车辆提供救援服务。(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八、加强突发事件处置

发生高速公路重特大突发事件和严重拥堵后,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高速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动办法》等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等单位负责同志要迅速指挥调度,赶赴一线处置。相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拥堵路段管控,畅通救援通道。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合疏导拥堵车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值守应急各项制度,按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九、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保安全保畅通的政策措施。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和震慑效果。(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十、加强组织保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保安全保畅通工作指挥协调与联勤联动机制,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落实。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在岗指挥协调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处置辖区内高速公路拥堵和事故。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省相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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