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英国365bet网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特编制《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建议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mympjj.com/public/index.html)或本单位网站(http://rfb.chuzhou.gov.cn/)查阅。
一、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
工作机构: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办公地址:滁州市西涧中路4288号
联系电话:0550—3213160 传 真:3037161 邮 编:239000
电子邮箱:czrfxc@163.com(仅供参考)
二、主动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上述两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目录》。主要范围包括:机构领导、机构设置、部门动态、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公开、规划计划、公告、其他等10大类有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本机关公共查阅室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信息网址:http://www.mympjj.com/public/column/2681539?type=4&action=list。本机关公共查阅室地址: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开放时间: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联系电话:0550—3213160。本机关还将采用下列辅助性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
2.会议、文件、简报、便民手册;
3.公告栏和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应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形成后,本机关将在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须知、处理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办公地址和联系方式同上。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15:00-17:30 。
(二)申请须知
1.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滁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机关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处理程序
1.审查。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有关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
3.答复。根据申请内容,本机关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本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也可以将全部请求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应不同请示分别申请。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若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提供信息,本机关可以将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4.提供信息。若本机关答复申请人可以提供信息,将在申请人办妥有关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电话:3789011 ,电子邮箱: czrfxc@163.com(仅供参考)
地址:滁州市西涧中路4288号,邮编:239000 。
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1:00,下午15:00--17:30 。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滁州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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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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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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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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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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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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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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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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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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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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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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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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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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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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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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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质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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