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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行政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院编制《滁州市行政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mympjj.com/public/index.html)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我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包含机构概况、政策法规、重要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具体参见我院编制的《滁州市行政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校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具体网址:http://www.mympjj.com/public/index.html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我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内将属于主动公开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院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并保存的其他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职责事项依法由其所属部门承办的,承办该职责事项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并保存的政府信息,由所属部门负责公开。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制作的政府信息,由牵头制作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在收到依申请后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办公室。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mympjj.com/public/index.html)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院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进行在线申请。

我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我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对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材料不齐全或者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更正。

       我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办理,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我院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我院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我院按照所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情形分别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要的政府信息;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制作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

        3.属于已主动公开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主动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要政府信息;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不属于我院公开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公开义务人的名称或者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但其中含有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如能够作区分处理,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并书面说明不应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8.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公开权利人更改完善、补充申请。

      ●办公地址:滁州市西涧中路42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0-3512388;

●传真号码:0550-3512388;

●电子邮件:czdxxyp@163.com(仅供咨询);

●邮政编码:239000。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我院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我院办公室投诉,电话:0550—3512388。也可以通过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mympjj.com/public/index.html)监督投诉栏目进行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